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无约定 最低工资执行工作地标准
作者姓名:杨海超
摘    要:2008年8月,小张与一家在北京登记注册的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物流公司位于廊坊市仓库的看门人,合同中约定小王的工资为每月750元。2009年7月,得知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是每月800元后,小张向物流公司提出工资应按照北京市的标准来执行。遭到拒绝后,小张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

关 键 词:最低工资  执行工作  约定  标准  物流公司  劳动合同  2008年  2009年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