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侵权责任制度之比较 |
| |
引用本文: | 高磊.香港与内地侵权责任制度之比较[J].法制与经济,1997(5). |
| |
作者姓名: | 高磊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 |
| |
摘 要: |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199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在“九七”之后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制度,因而我国形成了内地社会主义法与香港资本主义法并存的新格局。为更好地解决香港与内地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很有必要对内地和香港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由于民法领域的侵权行为发案率比较高,对此作一番比较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