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肖扬:“要惩处利用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此间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各级法院要依法惩处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他强调,要依法妥善审理国有企业公司制战略性改组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纠纷案件,准确慎重地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的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遏制个别地区刮“破产风”、搞“破产运动”,导致银行债权被大量逃废的现象,防范因金融债权的大量悬空而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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