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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与边境
引用本文:武效义.国境与边境[J].人民司法,1982(10).
作者姓名:武效义
摘    要:看到几份偷越国(边)境案的判决书,不分被告是偷越国境还是偷越边境,一概定为偷越国(边)境罪。我们认为这样运用罪名是不严肃、不准确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偷越国(边)境罪,是根据我国国(边)境实际情况制定的,这里的国境与边境是有区别的。因此,在适用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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