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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
摘    要:二○○八年二月十四日宁政发[2008]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管理局拟定的《南京市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 键 词:房屋拆迁补偿  改造项目  经济适用住房  片区  产权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房产管理  住宅  南京市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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