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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电信协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緬甸联邦政府,为了加强兩国間的电信联系,便利兩国間經济和文化关系的發展,經由各自授权的本国电信主管机关,議定下列各条: 第一章总則第一条一、締約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緬甸联邦間建立上海和仰光間直达无线电报电路,开放公众業务。二、締約双方在必要时,可以用換函方式协議建立其他直达电报电路或变更上述电报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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