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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案犯的社会关系是反暴临场处置的重要方法措施
引用本文:蔡宏光,季香珍,李瑞.监控案犯的社会关系是反暴临场处置的重要方法措施[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4).
作者姓名:蔡宏光  季香珍  李瑞
作者单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侦教研室 (蔡宏光),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季香珍),吉林省林业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李瑞)
摘    要:暴力犯罪分子因罪行败露而潜逃,潜逃的空间,活动场所都称为逃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范围一般都是逃犯的亲朋、好友、熟人。因为:有的案犯在逃跑前后要与亲人告别;有的需要钱物;有的需要打探风声等等。为此,公安机关在侦破反暴工作中,能够充分认识到监控逃犯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对逃犯的社会关系有组织,有措施地进行监控,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力,制定方式方法,侦破工作将会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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