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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述论
作者姓名:王勇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基金项目: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世界主要国家关于国内执行条约的比较法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06GBF0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是联合国大会于1996年通过的。12年过去了,该条约仍然未能生效。该条约是国际社会通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所取得的一项法律成果,是在美国主导下通过的,是全面禁止核试验的有效步骤之一。但是该条约并没有禁止一切形式的核试验,而且在监测机制、核查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均存在缺陷,所以它并不能全面禁止核试验。从深层次上说,该条约的生效过程必然是一个充满复杂斗争的过程。

关 键 词:《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价值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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