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弱势群体的社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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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福惠 王建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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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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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一般项目《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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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出发,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权利方面,社会权的作用首当其冲。我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社会权的规范结构与内容极为完整,弱势群体社会权根源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原则,宪法一方面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权进行了权利宣示,另一方面又使国家承担实现的义务。对于社会权内容的实现,我国有必要借鉴比较法中所确立的一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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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社会权 宪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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