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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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颖,张向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5(3):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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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颖 张向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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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弓克撰文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四个主要特征: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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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人民 落脚点 核心 保障 主要特征 利益 文化权 和谐 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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