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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作者姓名:杨新京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摘    要:2O02年12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作了修改。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三个罪的罪状作了修改,但罪名不变 1.对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作了修改 原条文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

关 键 词:中国  刑法修正案  2002年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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