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被告人立即释放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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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平 陈永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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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四川教育学院政教系 2. 四川大学法学院,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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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诉法第四编“执行”第 2 0 9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 ,如果被告人在押 ,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对此规定 ,法学界和司法界普遍认为 ,“这是法律专门对无罪判决和免除刑事处罚判决的执行问题所作的特殊规定 ,其目的在于使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及时恢复人身自由和名誉 ,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即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也不影响释放被告人的立即执行 ,不得等待判决生效后才予执行”。笔者也曾经在长期教学及著述中附和这一通说。经过深思 ,笔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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