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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置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
作者姓名:唐光诚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已经30周年。30年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能已由当初的刑事诉讼监督、职务犯罪监督逐步向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拓展,特别是行政公诉理论的提出,我国检察制度正向系统化、科学化方面逐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传统理论的影响,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监督职能一直以来锁定于诉讼程序范围,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行政公诉  检察机构  刑事诉讼监督  职务犯罪预防  设置  应当  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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