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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庭前证言运用探究
引用本文:刘广三,程功.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庭前证言运用探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4).
作者姓名:刘广三  程功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    要:我国庭前证言在法庭上的运用几乎不受限制,这导致"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裁判怪象,并有伤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进程。庭前证言的运用实际上涉及证据资格问题,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都要求原则上否定庭前证言的证据资格,仅在例外条件下肯定其在法庭上的运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当严格限制庭前证言在法庭上的运用,让法官主要依靠当庭证言而非案卷笔录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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