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天津市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天津市卫生局;
摘    要:<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

关 键 词:职业卫生  职业病危害  建设项目  职业病防护  监督管理办法  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服务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