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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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尾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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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汕尾市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市级和4个县(区)先后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明确规定了享受医疗保障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各类优抚对象列人相应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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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 制度建设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保障资金 医疗救助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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