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不属我国债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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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敏锋.违约金不属我国债的担保[J].中国法学,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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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敏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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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大多数民法学者,都把违约金看做是债的担保方法之一。同时还认为违约金是我国最重要的一种债的担保方法。笔者认为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法,而是一种预定的违约责任。关于债的担保概念的探讨要说明违约金不属我国债的担保,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债的担保。对债的担保的认识,民法学界虽略有不同,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即认为合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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