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重构:《公证法》施行后公证体制改革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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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爱萍.反思与重构:《公证法》施行后公证体制改革述评[J].司法改革论评,2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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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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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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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些年公证的市场化改革对公证制度的伤害是不言自明的。自2000年司法部发布一系列公证改革政策、在部分地区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以来,公证行业便形成了行政、事业、合作(伙)三种体制并存的局面。自此,在公众的视野中,公证行业第一次有了高度商业化的不正当竞争的名词,第一次有了市场唯利是图的拉证源、给回扣、贬对手等现象,这类空前混乱的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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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 公证制度 公证人 事业体制 反思与重构 公证处 公证法 公证权 市场化改革 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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