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现象学“共同体人论”之比较 |
| |
引用本文: | 王有炜,韩沛伦.马克思与现象学“共同体人论”之比较[J].求索,2006(10). |
| |
作者姓名: | 王有炜 韩沛伦 |
| |
作者单位: | 安徽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教授,安徽,凤阳,233100,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授,江苏,南京,210013 |
| |
摘 要: | 马克思和现象学都把人的本质升华为共同体,但共同体的性质不同;都把共同体植于生活世界,但植入的深度不同;都把创造的主体拓展成共同体,但创造的价值尺度不同。现象学的共同体人论,一方面是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佐证和“个人共同体”层面的具体化拓展,另一方面需要马克思共同体人论对之进行深度的矫正。
|
关 键 词: | 马克思 现象学 共同体 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