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要做到“四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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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邹菊生认为,民政局长要做到“四不为”。一不为私心移节。常言道,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除则公道亡。作为局长,一定要视气节重如泰山,视私利轻如鸿毛。一是把立党为公刻在心上,作为座右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自身思想和行动的全过程,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二是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三是防止私心私欲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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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局 局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立党为公 樟树市 江西省 私心 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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