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助推“三提升”——写在《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之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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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江苏省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不仅是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以下简称"未保")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更是新常态下开创"未保"工作新局面的定海神针。有法可依是前提,执法必严是基础,违法必究是根本,只有"三位一体",辩证统一,才能贯彻落实好《条例》。当前,必须重在"三强化",旨在"三提升",才能使《条例》深入人心,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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