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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两权分离
摘    要:<正> 一、产业结构转换机制无法在企业两权分离的格局中发育起来在企业的两权分离格局中,虽然明文规定了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归国家,但是国家面对布局在全国各地的、从事各种生产和经营的、数以十万计的大大小小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一直是个没有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十年改革中,伴随企业两权分离而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又进一步弱化着国家作为企业资产所有者的地位。这必然给现实经济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首先,在两权分离的格局下,由于国家所有权逐渐弱化,使我们很难给厂长负责制下的管理人员划定一个权力范围,也很难对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行性找到一个综合的评价标准。长期以来,我们曾把企业上缴的利税指标看成是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评价标准,后来又提出应以企业资产损益指标为评价标准。但是,由于我们至今还未形成一套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办法和制度,所以根本无法去比较企业资产的损益变化。而且,我们也缺乏对资产价值日益减少的企业进行干预的手段,国家既不能去直接导演企业间的兼并,也不敢硬性规定亏损企业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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