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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探究 ——兼谈村民委员会的担保人资格
作者姓名:田开玉
作者单位:田开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摘    要:村民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司法实践中,村民委员会经常以被告身份参与民事及行政诉讼活动,但在表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身份时,却出现了不同的称谓, 有的称之为法定代表人,有的称之为负责人,还有的称之为诉讼代表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那么,村民委员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呢?笔者管抒已见,以求同仁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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