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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从全国首例电子邮件为定案证据案谈起
作者姓名:张梅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摘    要:一、案情介绍原告王路明系被告吉列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人事服务部经理 ,1 999年 1 0月 ,被告吉列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年度裁员 ,并制定了裁减 5 8名员工的计划表。但在此间 ,有部分员工竟收到了部门经理们下发的续签劳动合同征询表 ,员工们欣然应允 ,并签字续约。公司宣布裁减计划后 ,员工们甚为愕然 ,决定要向公司讨个说法。公司无奈 ,只好以增加经济补偿金和加发工资来平息此事。事后 ,公司经调查 ,认定造成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是原告王路明违反公司操作监督程序 ,将续签劳动合同征询表格直接下发给了不知情的部门经理 ,…

关 键 词:民事诉讼  电子邮件  证据效力  电子邮件打印件  书证  公安机关  意见书  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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