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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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忠.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考察[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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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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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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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毛泽东经营西藏方略研究”(项目编号:11BDJ014);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反藏独斗争历史进程及其基本经验研究”(项目编号:10BDJ01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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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致经历了稳步推行、曲折发展、全面倒退、恢复完善四个时期。这一过程呈现出"两头好,中间差"的总体趋势。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正确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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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关系 民族自治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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