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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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8年12月25日)沪府办规[2018]3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提高本市全科医生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结合实际,现提出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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