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习近平生态法治观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法哲学思想中国化的应有之义和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需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和制度基础。系统完备的习近平生态法治观由以公正为导向的生态法治伦理观、以良法为目标的生态法制创设观、以双严为标准的生态法治实施观、以法治社会为中心的生态守法观和以美丽世界为愿景的全球共赢观组成。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全面展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协同推进。成功的制度践行、科学的理论基础以及完备自洽的法治逻辑体系使得新时代生态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生力军,助力"美丽中国"伟大愿景的实现,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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