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管理是人们对人和事组成的系统运动,变化,发展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控制行为。人民法院管理是指对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审判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以达到最佳法院工作效果的组织活动,从系统论角度来说,法院管理可分为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三个层次,宏观管理是指国家对法院的管理,中观管理是指法院系统自身的管理,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管理,微观管理是指一个具体法院对自身的部门,人员,工作的管理,本文仅就微观管理中基层人民法院的管理改革做些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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