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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环境共同体:概念、特征及形成逻辑
引用本文:王玉明.城市群环境共同体:概念、特征及形成逻辑[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5):19-27.
作者姓名:王玉明
作者单位:广东行政学院 行政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51005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ZZ057)
摘    要:城市群环境共同体是指在“城市群公域”范围内,基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基于生态文明的共同利益,城市间共同治理公域环境事务,共享生态环境价值而形成的城市联合体。城市群环境共同体既是一个价值共同体,也是一个责任共同体;既是内生性的共同体,也是建构性的共同体;既是城际之间的地域共同体,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共同体。这种由多主体、多中心、多层次构成的城市群环境共同体的突出特征是:一体化共生、网络式格局和嵌套式结构。城市群环境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存在诸多条件和动力因素,基本的函数变量和形成逻辑就是在城市群区域内存在联结纽带的共同利益;基于集体认同的相互信任;提供激励约束的制度规则;实施集体参与的合作行动。

关 键 词:城市群  环境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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