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拆迁"是多年来国内媒体、各类人等使用率很高的一个名词,而且在人们的意识中,往往和政府滥用权力、暴力、官员腐败、普通百姓受损、"钉子户"、群体事件等连在一起,很少会给人快乐的联想,其实这个词远远没有反映"拆迁"问题的本质。从字面和现有规定看,"拆迁"指的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组织,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城市、农村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动产所有者、使用者等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行为。因此,拆迁行为涉及的只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依据民事法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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