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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应规范
作者姓名:施远成
摘    要:现在,一些地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随意性比较大。例如,确定检查的主体、客体、数量、方式往往随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规范本身就说明我们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不够。笔者以为,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应该建立起这样一套工作程序。1.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由人大办事机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2.组成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一般应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主任会议确定。检查组组成后,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确定检查重点,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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