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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党内监督”
摘    要: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规定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规定"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委员兼任";"中央及省监察委员,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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