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运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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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运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3(6):25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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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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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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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调解制度实际上是一个调解体系,其体系主要由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个部分组成。在整个调解体系中,人民调解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特殊,它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它能有效的预防和消除各种民事纠纷、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促进社会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因此,很有必要针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运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行系统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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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 和谐社会 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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