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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1.2012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2〕24号3.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该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

关 键 词: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  各方当事人  法律规定  解释  国际条约  外国法律  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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