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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区加大律师事务所改革
引用本文:王厚祥.盐城市城区加大律师事务所改革[J].中国司法,2000(4).
作者姓名:王厚祥
摘    要:从今年起,盐城市城区将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8字方针,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改革。在用人制度上,将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在聘用过程中,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在工资分配制度上,根据国家工资政策的基本原则,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分配总额内,自主选择分配方式和确定工资标准,国家规定的增资项目可作为档案工资核定,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司法局和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把贡献、绩效与收人挂起钩来;在分流安置制度上,坚持以律师事务所内部消化为主。盐城市城区加大律师事务所改革@王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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