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组建省级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举措,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以海南省、辽宁省等四省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机构职能履行实践为案例,通过文本分析和调研访谈分析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的职能定位、功能作用、运行规律和矛盾问题。研究发现,省级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突出营商环境建设协调监督职能,有的部门与数据管理机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合并设立,兼具职能型组织和协调型组织双重特点。省级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整合多部门职能,主要履行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法规制定、统筹协调、管理执行和监督评价等职责。当前,营商环境建设机构职能运行仍存在央地职责关系对接不畅、与数据管理机构职责交叉重叠、部门职能定位存在角色冲突和职责履行“政事不分”等矛盾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应当明确上下机构业务对口运行规则,适时整合组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坚持分类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与数据管理机构职能协同发展,强化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宏观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促进事业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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