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命共同体”的自然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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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青子衿.论“生命共同体”的自然哲学基础[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3(6):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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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青子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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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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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产力社会形式与共同富裕前提的哲学研究”(21CZX012);;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教育政策专项“‘大思政课’建设综合实验区的体系研究”(2022-Z-R10)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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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其中,“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理念的基石,“自然”概念的流变映射出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凸显与“大地伦理学”的出现,以人类为唯一成员的传统“共同体”范畴需要接纳“自然”这个新成员,“自然”复归“共同体”之中,并经由马克思的“实践”达成了与人的有机联结。以“实践”为中介,人与自然不仅表现为共时性的人与自然生物的有机联系,更昭示着历时性的时代与文明的变迁。“生命共同体”重要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自然观的社会历史性特征,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思想的中国化和时代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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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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