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江苏立法禁止“啃老”值得肯定
作者姓名:李晓东
作者单位:邳州市人民法院
摘    要:据元月21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地方法规首次对于“啃老”的子女说“不”:1月20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关 键 词:江苏省  啃老  老年人权益保障  立法  《扬子晚报》  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生活能力  成年子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