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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
引用本文:刘扬.论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5,49(6):25-30.
作者姓名:刘扬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和平基石。在具体实践中,应当对“武力”一词进行狭义的解释,即仅指武装力量或军事力量。传统国际法中的习惯法并不禁止武力,禁止武力原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逐步由协定国际法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已经是国际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并且是一项强行法规则,任何武力的使用都应该受到控制,并被限制在联合国的框架内。

关 键 词:国际法  禁止使用武力  武力  自卫权  集体安全
文章编号:1004-3489(2005)06-0025-06

Prohibition of Use of Forc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LIU Yang.Prohibition of Use of Forc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J].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2005,49(6):25-30.
Authors:LIU Ya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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