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效力初探——兼评《合同法》第50条
引用本文:曹嘉力.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效力初探——兼评《合同法》第50条[J].当代法学,2002(9).
作者姓名:曹嘉力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130012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江苏某土特产公司(以下简称土特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了解到市场上海鲜供不应求,并获悉广东某海产品公司(以下简称海产公司)从马来西亚进口一批海鲜,一个月后到货。由于进货的人很多,故张某未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就以公司名义与海产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土特产公司出资100万元购买海产公司的海鲜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