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型涉性职务犯罪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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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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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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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科联一般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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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性职务犯罪可分为原因型涉性职务犯罪和行为型涉性职务犯罪两种。行为型涉性职务犯罪构成受贿罪必须具备五个条件,即收受财物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行贿行为必须在国家工作人员的授意之下实施、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情妇(夫)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受贿行为和进行通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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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性职务犯罪 行为型涉性职务犯罪 特定关系人 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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