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名制的治安防控功能 |
| |
作者姓名: | 张小兵 戴锐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1JDF033,项目合同号:11JDFH033) |
| |
摘 要: | 实名制具有治安防控功能,实名制可以通过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构筑疏而不漏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名制可以明确相关部门的治安防控职责,从多领域进行治安防控;实名制通过对真实信息的及时登记与记录,使信息具有客观性,促使人们因担心犯罪行为被发现而不去犯罪,可以预防多种犯罪的发生;实名制便于执法机关查证犯罪线索,及时准确惩治犯罪分子。
|
关 键 词: | 实名制 治安防控 犯罪预防 犯罪控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