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重刑主义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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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殿宏 程东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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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滨州256624(罗殿宏),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程东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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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代以推行重刑主义而闻名于中国的封建社会后期,其刑罚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严刑峻法未能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反而加速了明政权的衰亡。以史为鉴,着眼未来。构建现代法治社会就必须彻底摒弃重刑思想,大力提倡刑法谦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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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刑主义 刑罚 谦抑主义 法治 |
文章编号: | 1008-6153(2006)05-015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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