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碳增汇”视域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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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丰 林艳 吴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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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检察院323800;2.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3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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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货币赔偿是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实现赔偿结果的主要形式之一,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存在来源不全面、执收不清、使用效益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基于“固碳增汇”视域以系统思维、专业思维、闭环思维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优化升级,实现了从“生态损害—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链条运行,以恢复性司法理念和能动司法理念助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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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固碳增汇 管理使用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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