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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作者单位:
;1.江西瀚中春律师事务所
摘 要:
对政府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行政行为不服,持证人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当然地具有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但对于向法院申请对案涉土地使用权证采取了诉讼保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属于行政相对人,是否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存在争议,本文对此展开分析和讨论,并提出笔者的观点。
关 键 词:
行政诉讼
原告主体资格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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