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由与法的关系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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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卫东 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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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农村社区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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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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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也是每个人的应有权利。自由具有历史性、阶级性,与人的社会属性密不可分。自由的实现依赖于法律的保障,但是自由并非无所约束,法律保护自由但也是自由的界限。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马克思关于自由与法的思想对于当代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即人民自由权利的实现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阶级性的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法治建设是不断发展完善的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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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人的本质 自由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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