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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清查成果使用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
摘    要:林资发〔2006〕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森林资源清查制度。清查成果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业宏观决策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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