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行政重复处理行为
作者姓名:李莉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行政重复处理行为”一词其根源可以追溯到德国法上的WiederhedendeVerfuegung,我国台湾行政法学界将之引进后称之为“重复处置”或“重复处分”。但在我国大陆行政法学中,却一直不存在这样一概念,直至在最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论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①(因其共有98条,故以下简称《98条解释》)中,第1条第2款第5项出现了“重复处理行为”这个概念。②这种情况实际上便得立法规定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但是究竟什么是行政重复处理行为? 在实际中应该怎样把握这个司法解释?现实确实亟待我们从理论上作出阐释和说明。

关 键 词:行政重复处理行为  构成要件  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次裁决  行政诉讼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