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的权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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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晏计生 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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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萍乡市委党校,江西,萍乡,337055;中共萍乡市委党校,江西,萍乡,33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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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对社会成员的权利普遍尊重和保护,并突出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同时,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促进司法公正,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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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权利 保护 |
文章编号: | 1007-8487(2005)12-0057-02 |
修稿时间: | 200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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