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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公证中的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
作者姓名:杨忠建
作者单位:四川省常州市公证处
摘    要: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依其发生的根据可以分为依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以及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而非依法律行为所发生的物权变动有因政府的征收决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继承或者受遗赠、事实行为所发生的物权变动.

关 键 词:法律解释  继承权公证  法律适用  物权变动  放弃  法律行为  《继承法》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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